南宁市明秀西路157-56号危旧房改住房改造(振宁•新秀公寓小区)项目造价咨询服务招标公告
时间:2018-01-23 来源:宏桂集团 浏览量:869次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》等有关法律、法规和规章的规定,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,现就南宁市明秀西路157-56号危旧房改住房改造(振宁·新秀公寓小区)项目造价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,现诚邀符合资格的造价咨询服务单位参加投标。为便于参加投标,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1.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
项目名称:南宁市明秀西路157-56号危旧房改住房改造(振宁·新秀公寓小区)项目造价咨询服务单位招标
项目编号:GS(GL)2018003G
资金来源:职工自筹
项目总投资:约37500万元
建设地点:南宁市明秀西路157-56号
招标范围:①施工过程造价审核[施工工程签证、设计变更和工程进度款拔付审核等造价咨询服务];②未包括在主体工程招标范围内的二次招标项目(定价)、暂列金额、新增加项目的招标控制价编制;③结算造价审核。根据招标人提供的项目设计图纸、设计变更图纸、施工招投标文件、施工合同、现场签证、竣工图纸、各项工程验收记录及其它必要的资料,对施工单位报审的结算造价进行审核,并出具项目结算审核报告文件;④本危旧房改住房改造项目土地出让金、前期费用、报建过程费用、监理费、检测费、设计费、建安工程费、配套工程费、代建利润和管理费等全过程的造价跟踪审核工作;⑤本项目非还建住房面积价格的审核工作,并协助房改办等相关主管部门进行非还建住房面积价格的审定工作;⑥提供与①至⑤项工作相对应的审核结果文件。
本项目造价咨询服务费招标上限控制价:96万元。(费用计算依据: 桂价费2013[88]号《广西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表》)
服务期:自本项目启动起至项目决算并交付使用止。
质量要求:符合国家质量标准、技术规范及规程有关要求。
2.投标人资格要求
(1)具备独立法人资格,并且具备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证书,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造价师资格。
(2)投标人应符合桂房改办【2014】14号文的要求。
(3)不接受联合投标体投标,中标后不允许转包、分包。
3.招标文件的获取
获取招标文件要求:授权委托人携带授权书原件、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、报名单位为该授权委托代理人缴纳的2017年度10-12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)以上资料属复印件的需加盖投标人公章。所提交资料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。
发售时间及地点:2018年1月23日至2018年1月29日止的正常工作时间,正常工作时间是指每天上午9时00分到12时00分,下午14时30分到17时30分(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办理业务)到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601室(南宁市纬武路165号)获取招标文件。
售价:每套 250元,不代办邮寄,售后不退。
4.投标文件的递交
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:2018年2月13日上午9时00分,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。
投标文件递交地点:南宁市纬武路165号,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一楼开标厅。
5.联系方式
招 标 人:南宁振宁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: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
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
地 址: 南宁市古城路10号 地 址: 南宁市纬武路165号
邮 编: 530022 邮 编: 530022
联 系 人: 魏楠 联 系 人: 庞工
电 话: 0771-5849621 电 话: 18076333822
传 真: 0771-2810302
开户银行: 光大银行南宁桃源支行
账 号: 087886120100304013378
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
2018年1月22日